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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转学

什么是转学?

其他学校的在校生成为我校的在校生

转学对象

  • 全家人组成独立户口,将居住地迁至其他学校群(地区)的人
    • “全家人”指父母及转学·插班的学生。
    • 独立户口指全家人登记在以父亲或母亲为户主的居住地的情况。

转学时期

  • 同类高中之间:在读学校的3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前
  • 不同类高中之间:在读学校2年级第一学期第二次考试前
  • 但是可在不影响教育课程学习的范围内给予许可

提交材料

通用提交文件(所有转学生)

  • 高中转学·插班分配申请书(平均化地区)
  • 居民登记副本(共同使用行政信息时不提交)1份
  •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同意书
补交材料(父亲或母亲不得已无法一同迁移住址的情况) 순으로 정보제공
补交材料(父亲或母亲不得已无法一同迁移住址的情况)
① 父亲或母亲是无法迁移住址的“公务员及上班族”
  • 在职证明一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(详细)1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② 父亲或母亲是无法迁移住址的企业家等
  • 无法迁移住址的父亲或母亲的营业执照等凭证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③ 父亲或母亲下落不明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  • 警察机关申报确认书1份
④ 父母离婚 作为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申请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 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非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申请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 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  • 监护人的转学同意书 1份
共同监护人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(详细)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  • 非申请人监护人的转学同意书1部
⑤ 父母去世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(详细)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 1份
⑥ 父母分居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(详细)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  • 分居监护人的转学同意书 1份
⑦ 父母或母亲为“保护全租金”无法迁移住址
  • 学生名义的基本证明(详细)1份
  • 学生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1份
  • 从行政福利中心收到的确定日期的全租合同1份
⑧ 预计迁入出售(新建)的新公寓(住宅等)的人
  • 可确认预计迁入的材料(6个月内)
  • 誓约书 1份
⑨ 个人信用不良和被宣告破产的人中难以组成独立户口的人
  • 宣告个人破产之人的确认书1份
⑩ 其他全家人难以组成独立户口的人
  • 事由书1份

提交分配申请书

  • 上访提交:庆尚南道教育厅中等教育科(4楼)
  • 传真提交:055)268–1189, 055)268-1209

平均化适用地区的转学流程

  1. 01

    迁移居住地

  2. 02

    填写分配申请书(必须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及报名者和监护人的印章)

  3. 03

    提交填写好的分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(上访或传真)

  4. 04

    通知分配结果[转出学校、转入学校、信访人(短信)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