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转学
什么是转学?
其他学校的在校生成为我校的在校生
转学对象
- 全家人组成独立户口,将居住地迁至其他学校群(地区)的人
- “全家人”指父母及转学·插班的学生。
- 独立户口指全家人登记在以父亲或母亲为户主的居住地的情况。
转学时期
- 同类高中之间:在读学校的3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前
- 不同类高中之间:在读学校2年级第一学期第二次考试前
- 但是可在不影响教育课程学习的范围内给予许可
提交材料
通用提交文件(所有转学生)
- 高中转学·插班分配申请书(平均化地区)
- 居民登记副本(共同使用行政信息时不提交)1份
-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同意书
补交材料(父亲或母亲不得已无法一同迁移住址的情况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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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父亲或母亲是无法迁移住址的“公务员及上班族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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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父亲或母亲是无法迁移住址的企业家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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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父亲或母亲下落不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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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 父母离婚 | 作为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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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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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监护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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⑤ 父母去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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⑥ 父母分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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⑦ 父母或母亲为“保护全租金”无法迁移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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⑧ 预计迁入出售(新建)的新公寓(住宅等)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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⑨ 个人信用不良和被宣告破产的人中难以组成独立户口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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⑩ 其他全家人难以组成独立户口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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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分配申请书
- 上访提交:庆尚南道教育厅中等教育科(4楼)
- 传真提交:055)268–1189, 055)268-1209
平均化适用地区的转学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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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迁移居住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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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填写分配申请书(必须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及报名者和监护人的印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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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提交填写好的分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(上访或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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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通知分配结果[转出学校、转入学校、信访人(短信)]